论书法艺术创作中繁简字的共用问题

作者:刘清扬
来源: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 (06): 113-117.
DOI:10.16246/j.cnki.51-1674/c.2016.06.020

摘要

书法艺术以文字造型为载体表达书法家的审美情怀,以汉字造型美的挖掘彰显书法家的审美理想。书法艺术创作中对于历史上使用过的汉字和本时代正在使用的汉字不应以地域、以时代作人为的切割,只要是利于书法艺术之美的表现、利于展示书法家审美理想都是可以探索的,繁、简汉字在书法艺术创作中是兼容的,可以共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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