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政府组织征地行为的性质及争议处理路径

作者:张传政
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9, (01): 49.
DOI:10.16724/j.cnki.cn33-1290/p.2019.01.019

摘要

<正>市、县政府作为统筹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投资、用地保障、补偿安置、矛盾化解等事务的一级政府,在征地工作中的角色极为吃重。对其组织征地行为如何定性、约束,一直争论不断。一、组织征地行为的定义与内涵《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分别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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