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涉野生动物犯罪是应该适用严格责任,还是适用过错责任,仍是一个有争议的课题,本文从犯罪经济学角度,通过构建社会总成本模型,探讨严格责任原则适用于涉野生动物犯罪的可行性。严格责任比过错责任更具威慑力,但其也存在缩小执法空间、增加司法成本和导致企业外流等缺陷。本文认为,采取严格责任原则虽然增加了犯罪惩罚的概率和刑罚严厉性程度,有效遏制了犯罪,但会导致社会总成本大大增加。因此,我国目前仍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有条件时可以适当引用严格责任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