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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走窃贼并占有赃物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作者:杨炯; **; 李明; 徐彪; 张志勇; 李霓
来源:
人民检察
, 2007, (6): 29-34.
DOI:10.3969/j.issn.1004-4043.2007.06.018
摘要
案情简介 2005年8月10日凌晨三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龚某、朱某发现有四个人盗窃某体育馆二楼的铝合金窗,三人便心生邪念,商议在窃贼必经的路口等窃贼偷东西出来,然后大喊抓贼,吓走窃贼,趁机占有赃物.
单位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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