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入境查验在我国作为外事警务的基础业务,属于中央事权。长期以来,我国一直用“边防检查”和“站”作为口岸出入境查验机构的职能和类别名称,与国内外同类型、同级别机构名称差异显著。国家新的移民管理体制建立后,我国口岸出入境查验机构名称大体上继续沿袭惯例,既未采用国际上常用的命名方式,也未采用国内中央垂管单位通行分支机构的命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移民管理体系机构名称上下异构、内外有别、辨识度低、容易混淆等情况。在新形势下,口岸出入境查验机构名称需紧跟时代发展要求,顺时而易,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