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卫家庭〔2022〕19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和《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财教〔2011〕622号),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