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公益诉讼在档案行政管理领域的拓展,有助于满足档案公共利益充分保护与档案行政管理权力全面监督的二元现实需求。诉的利益理论、客观诉讼理论以及风险预防理论为检察公益诉讼在档案行政管理领域的拓展提供了多维证成进路。尽管“诉讼法”模式、“档案法”模式以及“专门法”模式均可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在档案行政管理领域立法建构的可选模式,但从经济性与协调性角度看“诉讼法”模式更为适宜。立足于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现行规定,检察公益诉讼在档案行政管理领域的立法建构可从受案范围的扩展与诉前程序的优化两方面进行规范回应,期冀实现档案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健全与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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