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详今略古”是志书处理纵向记述事物的一种原则,适用于统合古今的志书。目前,全国第三轮修志即将全面启动,采用重修或创修的志书(通志)仍要继承和遵守“详今略古”原则。正确认识和运用“详今略古”原则,需要把握“今”与“古”的界限划分、“详”与“略”的关系区分,以及“详今略古”的使用要求,注意“详今”与“媚今”“泥今”、“略古”与“弃古”“搬古”的问题,做到“详今”而不“媚今”“泥今”、“略古”而不“弃古”“搬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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