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社会处于变革和快速发展时期,大学生自杀事件频发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面对大学生自杀,高校责任归责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从一开始的高校无法律责任到过失侵权有注意义务,高校在危及干预的实践管理中任重道远,需做好"一案三制",对事故发生做好紧急预案,对事故预防做好机制、体制和法制管理。

  • 单位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