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发展,社工组织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然而,在与政府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社工组织却频遭多权力主体的行政摊派,日益行政化。科层制视角下的案例研究表明,政府科层治理模式中的等级控制思想、层级控制权分配、等级权力支配结构在根源上分别造成委托方、中间管理方和项目落地基层组织对社工组织的行政摊派,而社工组织面对多方的行政支配之所以选择“妥协”则主要基于生存发展及良好合作的“关系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