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合力"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形成原因,并将研究的视角拉长到了建国以来我国上述合力的历史演变过程。通过引入财政分权、土地出让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文章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地方官员的"主动负债"行为,导致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行政发包制下,财政分权对地方官员的政治激励。对此,有效治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必须从完善地方政府融资约束机制和健全地方官员晋升激励机制两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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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西行政学院; 厦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