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私募投资SPC:制度创新及借鉴意义

作者:吴烨
来源: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 23(05): 54-62.
DOI:10.19411/j.cnki.1007-7030.2019.05.006

摘要

私募股权基金的制度创新,可以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模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相比海外成熟市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起步较晚。近期,由于受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的影响,令以往的诸多运行架构不再可行,以致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更具有不确定性。韩国私募投资SPC制度,于2004年引入韩国资本市场中,其法律形态系"有限责任股东(LP)+无限责任股东(GP)"的特殊合资公司形态,为韩国避免外资基金的过度渗透和影响,对改善韩企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韩国产业结构调整,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借鉴海外的制度创新,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建设,持续优化股权投资和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