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运用ERG理论,从"生存需要-关系需要-发展需要"三个层次出发,研究工作压力、自我成就感以及责任追究合理度对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影响。结果表明:工作压力越大,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倦怠越强;自我成就感越高,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倦怠越弱;责任追究越不合理,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倦怠越明显。进一步考察个体背景变量发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部门与工作年限与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都有显著的统计学关系。其中,文化程度越高,职业倦怠越明显;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越强烈;乡镇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高于县属部门,工作年限与职业倦怠呈负相关关系。为降低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倦怠,应做好合理的工作规划,给基层公务员减负;应建立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提升基层公务员的自我成就感;应加快容错机制的建设,科学追究基层公务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