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我国机动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机动车司机肇事后驾车逃逸的案件呈上升趋势,给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如何保护受害人的权利,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数据的分析,说明我国建立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基金十分必要。并借鉴英国及我国香港地区建立汽车保险局的经验,探讨建立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基金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