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克服《人民调解法》的不足、提升非诉调解的法律地位、促进现代调解规范化、顺应全球调解发展趋势等方面分析,我国制定统一"调解法"具有必要性。该法的制定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发展理念与非诉讼理念为指导思想,以自愿原则、保密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为基本原则,其内容框架包括:涵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商事调解等四大调解类型;构建各类调解之间以及调解与仲裁、诉讼之间的程序衔接机制;完善以调解指引、监督考核、市场引导与队伍建设为主的促进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