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2018]10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国发[2018]35号文和我省"证照分离"改革重点任务分工表(附后)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对国发[2018]35号文所列的106项改革事项,省级审批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全省统一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确保于2018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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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