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牧发[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直属单位: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结合当前动物防疫实际,我部组织制定了《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