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纠纷是复杂的社会现象,目前其多被视为由权属问题引起,因此主要是法律制度视角的研究,而社会文化角度的研究却相对较少。对H村土地纠纷的研究发现:城郊农村内部各主体间土地纠纷的发生,除了土地政策及法律制度内在矛盾之外,主要是村寨内部传统社会文化的调解机制衰落或瓦解,具体表现为家长权威衰落、族长制度和寨老制度瓦解,而新的权威调解机制存在不健全或彼此衔接错位所致;其次,地方传统的社会文化制度,如继承制度、养老制度与国家法律制度相冲突,同样是造成土地纠纷的一个文化因素。因此,处理土地纠纷应当兼顾传统与现代要素的衔接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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