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财政支出分权的激励机制下,中国地方政府的基建支出、教育支出和行政管理支出存在显著的互补性竞争行为,导致地方政府购买性支出膨胀,进而使得地方、中央和社会的财政目标发生三元分离。为此,中央政府应适当上收支出权利,科学核定转移支付规模,控制地方政府在购买性支出领域的恶性竞争,引导地方政府在转移性支出领域开展良性竞争,通过晋升机制和预算体制的配套改革,实现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