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东航放油备降救助旅客"事件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热点,该类备降事件涉及很多法律关系,如航空公司与发病旅客之间、航空公司与其他旅客之间以及发病旅客与其他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为明确该类事件中各方的法律责任,需要以《统一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和中国民法为法律依据,并结合美国法院的司法实践,使用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研究。结果显示,航空公司负有充分救助发病旅客的义务但备降并非必须,航油损失等备降费用需由发病旅客承担,其他旅客延误损失无需由承运人承担而应由发病旅客承担,承运人无需对发病旅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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