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团契(Fellowship)作为基督教最基本的组织单位,在初期教会时代就已经存在,它被引进中国并冠以"团契"之名是在1920年代以后。当时,在全国范围内爆发的非基督教运动迫使教会学校寻求自由而非强制组织的宗教模式,燕大基督教团契因此得以建立。由于燕大团契受到当时基督教世界兴起的社会福音运动影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服务活动。到1930年代,其他教会学校也模仿燕大建立了团契组织,并进行社会服务,故燕大团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即以燕大基督教团契为个案,对其所进行的社会服务活动的历史与内容进行考察,并简要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