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财会[201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