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计美学批评不指涉“标准”,但代表了对“标准”的态度。信息社会语境设计美学批评的主体意识主要集中体现于经验的判断力问题上,涉及基于信息本体论的主体、对象与方式三个层面:技术型社会的认知逻辑客观上为洞彻科技光晕笼罩下的设计主体提供了理解框架;而信息交互式的主体间性则构成了设计范畴体验式的“存在”,以之为对象进行经验判断,需从“反思”到“反身”,从“自然实在”到“社会实在”,才能让理论真正扎根于社会现实;设计美学批评应以“共同体想象”为根基,以有限理性对界面化的产品形态与信息性的行为实践进行反身性思辨,这一过程是对经验价值的再思考,也是以公共性的讨论阐发对“我”的新知,如此才能实现对设计美学经验的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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