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农〔20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农药登记管理服务,落实农药登记申请人主体责任,规范农药登记中介代理,做好农药登记申请资料提交和审批信息反馈有效衔接,切实提升农药登记管理服务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公平性,我部拟建立农药登记信息员联系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