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董秘的聘任往往由董事会决定,这使董秘实际上受制于大股东,从而失去履职的独立性;而相当数量的董秘是在被确定为董秘人选之后,才去证券交易所进行相关培训,并经交易所考核之后由公司正式聘任,岗前培训式的董秘任职制度,不利于董秘队伍职业化水平的提高。为了使董秘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着手解决上述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