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下称"条例")是台湾当局规范两岸人民往来并处理因此衍生的法律纠纷与事务的"母法",施行20多年来虽对两岸交流合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也因其立法精神先天就有被动性、保守性等局限性,加上政党轮替和争斗等因素在既往和现今都曾或仍为两岸交流交往设置了诸多障碍。2008年两岸关系迈入和平发展阶段,两岸交流交往进入全面深入发展的新时代,"条例"内容已越来越不合时宜,全面检讨并修正"条例"过时的规定已成为岛内各界的热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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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