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GBZ 112—2017)在核工业系统内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该标准科学性、实用性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方法采用调查问卷方式进行标准追踪评价,对回收的调查表进行审核,并分析数据结果。结果核工业系统3家单位中认为标准可操作性良好,职业病诊断医师、卫生监督人员、放射工作人员对标准的知晓率分别为61.5%、88.9%、47.6%,标准的可行性评价高,配套制度和经费认知度一般,放射性疾病知识认识率低,有待进一步提高。结论标准基本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良好,但仍需要加强实施、宣贯和培训,标准中部分机制需进一步明确。
-
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科学城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