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场内、外期货市场的趋同,为非法期货交易的产生提供了契机。非法期货交易通过场外对赌或伪装成现货交易等形式进行非法场外对冲,严重影响经济市场的正常运行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甚至易引发社会群体事件。期货金融的创新发展致非法期货形式多变,考验着相应法律规制的时效性以及匹配度,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期货交易的界定依然模糊。鉴于此,在非法期货交易既有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尝试从"类期货交易"以及"非法期货交易"两层递进维度标准对非法期货交易行为予以认定,探究采用"双层标准"的法律规制路径供司法实务机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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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