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不久前,福建上杭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018年10月9日上午,王某某接到一老板电话让其到长汀县载货并约定来回运费3000元,王某某未询问具体货物就答应接单。当天晚上,王某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按照载货老板指示到长汀指定地点装货,装载烟丝128包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