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5]63号省各有关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已分别确定了2015年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29号)要求,认真研究办理。请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明确办理方案,强化协同配合,加强沟通协商,紧紧围绕解决重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吸纳和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和政府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请会办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反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