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在众多领域的广泛应用,人类现有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思维方式和价值体系将面临巨大冲击。如果人工智能按预期发展,即具有自由意志、独立思考能力和情感思维的类人机器人得以问世,则需要重新审视既有法律理论以包容机器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在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人是否具有理性和自由意志、其行为能否被称之为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智能机器人是否能够成为适格的法律责任主体以及在算法黑箱和不可预测性等因素制约下因果关系的认定等问题将对"以人为中心"的传统法律责任理论造成严峻挑战。任何一种理论都是时代的产物,并以解决特定时代中的现实问题为导向。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责任理论应当有所修正和更新,智能机器人应当成为适格的法律责任主体之一。针对智能机器人造成的损害进行法律责任设定时,保障救济原则、谨慎节制原则、比例原则、增进福利原则、促进发展原则等应当成为考虑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