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口在就医过程中处理医疗缺陷或事故的方式及其影响因素。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抽取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企业在广州居住满半年以上的非广州市户籍且≥16岁员工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人口学特征、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对就诊时与医院关系的看法、出现医疗缺陷或医疗事故后做法、索赔情况等内容。对人口学特征及处理医疗缺陷或医疗事故的方式进行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将可能影响患者处理医疗缺陷或医疗事故方式产生的8个因素(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居住时间、月收入、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对就诊时与医院关系的看法)分别作单因素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共发放问卷1 370份,有效问卷1 324份,有效应答率为96.64%。其中男性687人,女性637人;以1645岁的青壮年人口为主(占97.2%,1 287/1 324);70.2%(930/1 324)月收入为1 5013 000元。调查发现,假如出现医疗缺陷或医疗事故,43.8%(580/1 324)的调查对象表示能谅解,但希望医院道歉并给予减免医疗费用;30.2%(400/1 324)的人表示会通过书面积极投诉讨回公道。对于希望得到什么样的赔偿,60.1%(796/1 324)的调查对象选择参照同一地区同一类纠纷有过的赔偿数额进行索赔,其次是19.0%(251/1 324)希望免除全部的医疗费用。多因素分析结果表明,3645岁,自费支付医疗费用,月收入为1 5013 000、≤1 500元,就诊时认为与医院关系为消费者与服务企业关系、合同关系是偏激处理医疗缺陷或医疗事故方式的危险因素(OR调整=1.81,1.92,2.85、2.16,1.94、2.38)。结论该次调查对象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缺陷方式主要以理性为主,但仍有部分人趋于偏激,对于流动人口中的中年人群、医疗自费者和低收入人群,医护人员应更加注意与其多沟通交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有效防止医疗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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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人民医院;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