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我国县域医疗共同体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为完善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提供依据和建议。方法采用TOPSIS法、秩和比法及二者模糊联合法对2019年我国6大行政区县域医疗共同体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对比。结果华东区(0.853 5、0.902 8、0.897 8、0.878 1、0.858 4)和中南区(0.731 0、0.888 9、0.873 1、0.809 9、0.746 8)实施效果较好,最不理想的为东北区(0.060 6、0.236 1、0.215 6、0.133 3、0.051 1)。结论 TOPSIS法、秩和比法及二者模糊联合的评价方法运算结果基本一致,能够客观地评价我国县域医疗共同体的实施效果,结论科学、客观、准确。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应进一步加强优质资源上下贯通,提高牵头医院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医疗共同体整体联合作用,实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