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协议以专有许可的模式授予网络音乐平台独家享有的音乐网络传播的权利。这是一种典型的排他性协议,可以将其归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中的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由于该授权协议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积极和消极双重影响,本文建议在甄别其违法性时遵循合理性原则,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来分析其是否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之效果。此外,在立法和实践中,我国知识产权许可和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均需要完善,从而有效规制网络音乐独家授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