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厅发[2019]13号2019年4月24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实施细则》和《江西省跨设区市补充耕地省级统筹调剂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