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减少二手房交易风险,协同防范金融风险,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实施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台州深入开展二手房交易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