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美贸易中,国有企业法律地位的中美分歧包括豁免、反补贴措施适用等。近年来,美国在其主导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也频频将国有企业相关竞争规则问题设单章进行规制,国有企业问题已经成为中美贸易中的一个热点。一方面,美国不承认中国国有企业商业行为享有豁免待遇,却又坚持以政府控制标准认定国有企业属于公共机构,频繁对国有企业相关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另一方面,美国又试图通过其主导的自由贸易协定建立新的国有企业竞争规则。面对上述困境与挑战,可基于全面视角分析、提炼美国相关法律及贸易政策在认定中国国有企业身份方面的矛盾之处,即对国有企业可归因为国家行为判断标准的飘忽不定,以及对反补贴规则与非商业援助主体规制的混淆。考虑到中美两国在国有经济体量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以及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导向,美国相关规则难以改变。鉴于此,从战略层面看,建议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以国际法视野完善国内相关法律规则;从战术层面看,建议中国国有企业在面临来自美国法院的诉讼时,应对绝对豁免的立场和提出豁免权抗辩的诉讼策略进行区分,主动利用美国法律进行抗辩,同时中国应努力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并积极参与国际新贸易规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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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