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数字经济国家立法暂付阙如的背景下,加强地方先行先试立法以促进地方数字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考察已出台的10部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发现,我国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具有促进型立法属性定位、章节体例要素齐全、地方特色较为突出、强调数字经济发展与安全并重、引入容错免责机制等鲜明特点,但同时也存在倡导性条款偏多、部分条款内容同质化、与其他立法衔接不够等问题。未来数字经济地方立法应当合理调配倡导性与实质性条款的比例,增强制度创制性以及加强与其他立法的衔接,以良法善治促进地方数字经济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