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私合作模式(PPP)在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中面临诸多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治理主体制约困难、合作主体风险意识较弱、合作主体关系不清等问题。通过对安徽两县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对比研究发现,以项目适宜组合、良性竞合关系、统一标准管理、质效利多保障为特点的竞合型PPP区域打包模式是问题解决的有效路径。在该模式基础上,通过完善公私合作模式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构建合作主体的伙伴关系,形成项目实施主体的良性竞争,能够有效促进县域生态环境公私合作模式的体系优化,实现政府、企业与公民之间利益关系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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