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桂政办发[2018]1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