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895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同胞由此被动地丧失中国国籍,成为日本的二等国民。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并制定颁布了《中华民国国籍法》后,就不断有台胞申请回复中国国籍,以寻求国家和民族的认同,其人数从抗战前的百余人,到抗战初期的1900多人。1945年抗战胜利,台湾光复,600万台湾同胞终于恢复中国国籍,实现其归返原乡、回复原籍的夙愿。诚如台湾著名乡土作家钟理和所言:"原乡人的血,必须流返原乡,才会停止沸腾。"抗战前台胞国籍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