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调解经历了从兴盛到衰落的过程。要想重振人民调解,必须探查其兴盛与衰落的逻辑,否则很可能无法达到对人民调解的功能预期。人民调解之所以能够发挥其所承载的功能,是因为人民调解所依赖的组织结构与权力网络能够提供权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民调解所依赖的组织结构逐渐消解,调解的有效性也随之下降。虽然重振人民调解同样遵循了组织机构建设与权威赋予的逻辑,但是,由于组织结构等多重原因,这种努力最终收效甚微。在当下,曾经为人民调解提供权威的组织结构却可能因为压制自愿、扭曲合议而成为调解权威产生的障碍。脱离社会结构宰制的“互联网+人民调解”恰因其具有的中立性、程序公正性等特性而可以自我生产出获得当事人信任的权威,并由此成为人民调解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