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首部《民法典》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现有的收养制度,新增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并收养人的条件进行了细化和修改等,但是对收养评估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无法直接指导具体的实践,我国被收养人尤其是被收养儿童遭受虐待、被忽视、被剥夺权利且得不到有效救济的现象仍然存在。国际收养的实践和我国各地收养评估试点工作表明,建立收养评估制度是全面保护被收养人权益的有效路径。通过建立收养评估制度,确立科学、合理、明确的评估内容和标准,让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的收养评估工作,搭配完善的协助和配套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从实质上构建起对被收养人的保护体系,促进收养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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