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规划资源[2020]339号江北新区,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