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2—0500005鲁药监规〔2022〕5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检查分局,相关直属单位:《山东省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规定》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2年5月16日山东省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和批签发机构的日常管理,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等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