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地区6家不同等级医院15100张门诊处方点评与分析

作者:林韵; 曾运考; 陈晓杭; 郑景宏; 王韵; 黄展勤
来源: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 2017, 17(09): 1265-1268.
DOI:10.14009/j.issn.1672-2124.2017.09.040

摘要

目的:了解潮汕地区不同等级医院不合理处方情况、差异及原因,探讨提高处方质量的对策。方法:随机抽取潮汕地区3个城市6家不同等级医院(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各2家)2014年门诊处方15 100张,进行点评与分析。结果:三级甲等医院门诊处方不合理率为4.75%(99/2 084),三级乙等医院为4.87%(194/3 982),二级甲等医院为3.92%(354/9 034),均符合国家<5%的规定。不合理处方主要为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不规范处方中,三级甲等、二级甲等医院主要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16张(占16.16%],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111张(占31.36%)]最为常见;三级乙等医院主要为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59张,占30.41%)。用药不适宜处方中,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医院均以适应证不适宜处方最多[22张(占22.22%)、34张(占17.52%)];二级甲等医院则以重复给药处方最为多见(47张,占13.28%)。超常处方中,不同等级医院均以无适应证用药处方最为多见,但三级甲等医院均未见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处方、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处方。结论:潮汕地区3个城市6家不同等级医院的门诊处方基本合理,但也存在不合理情况,临床应加强对不合理处方的干预,以提高处方质量、保障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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