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王某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车时未注意观察,与一辆小客车发生剐蹭。这本是一起责任明确的轻微事故,可事故双方没有报警和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车上人员也没有撤离到安全地带,而是站在应急车道与行车道之间协商赔偿问题。不料,几分钟后,一辆小客车在经过该路段时将站在行车道内的王某等人撞倒造成二次事故,致王某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