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产品缺陷是国际航空运输事故的成因之一,一旦发生此类事故,其损害赔偿是受害者最为关切的问题。受害者为了获得有效和充分赔偿将面临如何选择法律,选择何国法律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问题。航空产品责任的界定以及航空运输权利义务主体间的关系具有特殊性,伴有合同和侵权法律关系且常交织在一起。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调整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专门法律制度,但在立法体例和具体法律适用的立法规定方面,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