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档案的保管期限、移交期限、封闭期限、保密期限等时间规定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与冲突。文章以新《档案法》《保密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分析对象,围绕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移交期限、接收条件、封闭期限、保密期限、政府信息公开期限等核心概念,进行现状梳理与分类讨论,归纳出三类矛盾,并针对这些矛盾对《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三部法律法规提出了七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