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的攻坚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映照基层治理效能,折射政府、农民与治理的关系。区分四类代表性村落,在G省的实证研究表明:政府绩效目标决定治理模式选择,以追求农民获得感最大化为导向,在三种影响治理覆盖率的模式中,将"独立管网集中污水处理"从"20户标准"的政府绩效目标(农民获得感6.26,10分制)提高为50户,农民获得感达到最大值(8.02)。同时,将减少26.5%的投资及其衍生的一系列矛盾和风险。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基层治理以农民为主体,服务和依靠农民,治理并非处理,更不等同于工程建设。优化治理模式,应遏制地方政府层层加码的目标锦标赛,贴近实际需求,久久为功,创造条件,动员及激励农民参与规划、建设、营运、维护、考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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